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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疲劳驾驶危害大 别让安全“打盹”了
文章来源:《文明山西》周刊     时间:2024-09-23      阅读数:683
《文明山西》周刊

  疲劳驾驶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会导致驾驶员的反应力下降、迟钝甚至出现瞌睡乃至睡着的情况,一旦车辆失去控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近期查处的两起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警示,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案例1:8月13日20时53分许,孙某驾驶晋js***4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途径国道337线(黄榆线)776公里100米时,驾驶员孙某因涉嫌疲劳驾驶被兴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查,孙某驾驶货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且孙某承认自己存在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交警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并向驾驶人宣讲了疲劳驾驶的危害性,要求驾驶人休息达到规定时间后才允许开车上路。

  案例2:8月13日21时55分,兴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337线(黄榆线)776公里100米处巡逻执勤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ju***4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涉嫌疲劳驾驶。经现场核实,该车驾驶人陈某军驾驶货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且陈某军承认自己存在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陈某军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并要求驾驶人休息达到规定时间后,才允许其继续上路行驶。

  兴县公安交警提醒:开车是一项需要精神高度专注、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行为,精神疲惫,开车时的注意力转移,都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难以挽回的伤害!所以请牢记:开车一定要专注!疲劳驾驶绝对不可取!

  (崔保明)

责任编辑: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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